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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kearlww7895 發表於 2012-2-4 17:44

網球比賽規則:計分方法

1.勝1局

(1)每勝1球得1分,先勝4分者勝1局。
(2)雙方各得3分時為“平分”,平分後,淨勝兩分為勝1局。 

 

2.勝1盤  

(1)一方先勝6局為勝1盤。
(2)雙方各勝5局時,一方淨勝兩局為勝1盤

 

3.決勝局計分制   

在每盤的局數為6平時,有以下兩種計分制。

(1)長盤制:一方淨勝兩局為勝1盤。
(2)短盤制:決勝盤除外,除非賽前另有規定,一般應按以下辦法執行。
A.先得7分者為勝該局及該盤(若分數為6平時,一方須淨兩分)。
B.首先發球員發第1分球,對方發第2、3分球,然後輪流發兩分球,直到比賽結束。
C.第1分球在右區發,第2分球在左區發,第3分球在右區發。
D.每6分球和決勝局結束都要交換場地。   

 

4.短盤制的計分   

(1)第1個球(0:0),發球員A發1分球,1分球之後換發球。
(2)第2、3個球(報1:0或0:1,不報15:0或0:15),由B發球,B連發兩分球後換發球,先從左區發球。

(3)第4、5個球(報3:0或1:2,2:1,不報40:0或15:30, 30:15),由A發球,A連發兩球後換發球後換發球,先從左區發球。

(4)第6、7個球(報3:3或2:4,4:2或1:5,5:1或6:0,0: 6) ,由B發1分球之後交換場地,若比賽未結束,B繼續發第7個球。

(5)比分打到5:5,6:6,7:7,8:8……時,需連勝兩分才能決定誰為勝方。但在記分表上則統一寫為7:6。

(6)決勝局打完之後,以方隊員交換場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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